11月9日上午,我校在五四路校区主楼805会议室举办了《河北省内部审计规定》学习交流研讨会,审计处全体人员,以及管理学院审计专业硕士点部分导师共同参加了研讨活动。
审计处副处长卢海滨梳理了新修订的《河北省内部审计规定》,与审计署、教育部现行制度的异同,指出修订后的规定,在加强党的领导,明确内部审计职责权限,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强化内部审计问题整改方面,都做出了强化或具体细化措施,全面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我们内审人员做好审计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做好了规范,是一部非常落地、非常务实、非常详细的日常工作指南。
学校审计专业硕士点负责人刘霞指出,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以来,成立了由习近平总书记担任主任的中央审计委员会,着力构建了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本次《河北省内部审计规定》的修订,恰逢其时,恰如其分,恰到好处,这次修订的规定,上承了中央审计委员会、省审计委员会关于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各项精神,下达了对我省内部审计工作高效、优质开展的具体要求,能够更好地调动、集中内审资源在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上聚焦发力。
参会的其他同志也纷纷结合自己的岗位、学习情况,讲解了自己对“新规”的领悟和感受,大家一致表示要以本次研讨会为契机,进一步深学细悟,并在今后日常的工作中,切实将规定贯彻好、执行好。
会议还提出,今后审计处和管理学院要坚持“审学联手”,聚全校之审计资源,深耕内审主业,服务人才培养,不断开创我校内部审计工作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