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大学委员会文件
校党字〔2025〕2号
关于成立中共河北大学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各院、部、处、室、馆、社、中心,校办企业,校内服务机构: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审委[2019]4 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学校党委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更好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保障和推进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学校2025年1月6日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中共河北大学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一、机构设置
(一)审计委员会是中共河北大学委员会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直接接受学校党委领导。
(二)审计委员会组成
主 任:校党委书记、校 长
副主任:分管组织工作的校领导、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校纪委书记
委 员: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人事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审计处主要负责人。
(三)审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审计处合署办公。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是审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审计处长兼任。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教育部内部审计政策规定,全面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
(二)研究制定学校内部审计改革方案、重大政策和发展战略;
(三)审议学校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四)审议学校重要审计报告;
(五)监督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协调推进审计结果运用;
(六)审议决策学校审计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等。
中共河北大学委员会
2025年1月8日